随着《中国交通广播》的一则报道,河南叶县强拆大学生果园的事,上了热搜。
事情是这样的,河南叶县,大学生贾某返乡创业,在当地经营果园。
2023年,因叶鲁高速的建设,当地政府需要征收贾某7亩果园,贾某同意拆迁,但对于赔偿标准,双方却产生了分歧。
贾某要求按照经济林果园标准做赔偿,赔偿金额估算约300余万元。
叶县政府不认可这个赔偿标准,认为应该按零星果树做赔偿,赔偿金额约18万。
叶县政府凭借的是平顶山市33号文《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认定贾某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即使种植大面积的梨树,也只能按照零星果树进行补偿。
但贾某认为,自己大面积种植了十几年的梨树,现在却被定义为按零星果树赔偿,这不合理。于是贾某向河南司法厅反馈,结果得到了意外的答案——平顶山那个文件在2020年就作废了。同时,贾某拿出了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局发布的关于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认定标准和赔偿标准。贾某认为市里的发文与国家、省里的发文不一致,应该以上级发文为准,但当地政府坚持要按照平顶山市的文件来。贾某拿着司法厅的文件给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某看,张书记却说:“赔偿只能按平顶山33号文件来进行,对于河南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记者也问张书记,既然旧文件都作废了,怎么还按旧文件补偿呢?于是事情陷入僵局,贾某认为是林地,当地政府认为是耕地,赔偿标准始终无法谈拢。2023年6月份,任店镇政府给贾某下发《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他于2023年6月14日前,自行清理种植的梨树。通知明确,如逾期不清理,镇政府将予以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贾某自行承担。贾某接到通知书后,立刻就把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2023年9月6日,任店镇政府又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2024年4月2日,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公安、交通执法、城管执法、任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400多人,对贾某的梨园进行了强拆。根据报道及视频,他们先是切断了果园的电路,随后封锁周边道路,将贾某家人的手机给夺走,将人按在泥地里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关了一整天。现场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大声质问:“俺的地,为什么不能进来?”最不可思议的一幕是,一群人冲上前去,抬着女子的四肢将其拖出果园。女子呼喊着“救命!救命!”,凄惨的声音在整个果园中回荡。站在最前面的黑衣男子,气势汹汹地用手指着镜头,威胁道“不要录”。这画面看得难受的,让我想起小时候杀猪的场景。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不是罪犯,为何要这般对待呢?面对此番强拆,带队副县长胡某的回应,更是令人震惊。在贾某提供的录音中,胡副县长承认了政府强拆行为,并表示:“我不管谁,我就对着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想告我你告我!”这霸气的回复,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的“云浩止耕”,一样的冠冕堂皇,一样的有理有据。从程序上讲,当地镇政府虽然对果园发出过《限期清理通知书》,但在被起诉后,又撤回了该通知书。这就意味着,县领导直接主导的强拆,未经任何催告程序,也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给被拆迁人法律救济机会,大有违法嫌疑。无论如何,未经合法程序直接实施暴力强拆,将公民扭送驱离,并关押一整天,此种做派都与法治的要求相距甚远。对于保障高速公路项目落地来说,这样的做法也许最有效率,但这种带头不讲法的“效率”,既伤害了当地的法治环境,也伤害了营商环境。要知道,大学生返乡创业,本就是为了带动家乡经济发展,他没有选择在外打工,而是回到家乡做贡献。而且果园已经经营了十几年,也给当地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公开报道,贾某创办的品牌于2020年被选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9月,平顶山晚报曾用很大篇幅报道贾某的创业,将其当成先进典型。这才短短几年过去,就发生现在的一切,这变脸速度也太讽刺了点。我在网上看到,好多评论都在怀疑这个果园是“违规用地”,是为了高额赔偿而贪心不足。那我就疑惑了:之前表彰的时候,怎么不怀疑“违规用地”?选“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的时候,怎么不怀疑“违规用地”?平顶山晚报大幅报道的时候,怎么不怀疑“违规用地”?当然不是不能质疑,也不是不能征收拆除,前提是要合法合理。贾某的果园,到底是应该按耕地标准赔,还是按照林地标准赔,协商不成应该找法院。法院判决它是耕地,就按耕地标准赔;判决它是林地,就按林地标准赔。如果法院出了判决,还不愿意配合,那就有法律依据去进行强制拆除。而不是看谁手腕硬,都什么年代了,组织几百人强拆,这个影响太恶劣了。经济弱周期阶段,政府更应该平衡各方利益,保证公平公正。不要谈理解和包容,也不能掺杂暴力和泪水,谈不拢了有法律,当然你要是视法律为无物,那就当我放屁。